如果把休息當成一項工作。

那是不是比較不會有罪惡感?
是不是很容易把它視為理所當然?

人總是要休息的,我懂。可是一但想要休息,又覺得不能停下來。
害怕面對某些人的撻伐,或者害怕對不起某些人。

對於承諾,原來要遵守是這麼地難,可是又這麼地簡單。
行動就對了,怎麼我完全找不到行動的力量?找不到遵守承諾的理由。

我想出走。
一個人,也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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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瘋婆子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