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.1

我習慣把食物放到過期,然後丟掉,我會不會遭天譴。
我可以把過期的雜誌回收,為了不佔空間。
可是阿可是~~~


我卻無法把過期的回憶丟掉,或是把那些曾經回收,
回憶一直存在著,想丟也丟不掉。
曾經也不可能消失,甚至回收利用。
保存過期回憶,應該就不會遭天遣吧!可是空間呢?我的心,就這麼一個。

今天又丟掉一盒金莎,和一瓶根本沒開過冰在冰箱的豆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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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瘋婆子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