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陣子,我和一個男人同居,要一起生活一個月左右。

他大概是我這輩子第二個狠愛的男人。

他很幽默,反應很快,很會說話,是個生活智慧王,有品味,怪怪的,可是我好愛他。

因為某些原因,他得和我一起住一段時間,
可是我好高興,我原本以為,過了七月,
我就會進入自閉人生,找不到人說話了,
沒想到還有他...陪著我進入另一種改變身分的生活

我們很愛鬥嘴,卻不吵架
我們可以並肩而眠,卻不打架
我們可以一直聊天,搞到兩人都淚流滿面
我們可以互相捉弄,在對方的傷口用很賤的話灑鹽巴,然後再拍拍對方的頭,互相鼓勵
我們可以一起喝一杯飲料,吃同一塊蛋糕
我可以在他面前穿內衣褲晃來晃去
他也可以在我面前穿四角褲,搔著胯下之癢

心血來潮還要啄一下他軟軟又紅潤的嘴唇
好好吃~~
偶爾的擁抱,也讓彼此沒有距離

如果我真的找不到另一半
而你也依然為了堅持不放
那我們就互相陪伴到老吧!
這樣爸媽應該也放心了吧?








 
每個充滿活力的女人,背後都有個幽默有創意的男人!




弟!有你,真好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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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瘋婆子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5) 人氣()